创业最前线 北京站 记者 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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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来得有点突然。这两天,微博陷入了一场舆论纷争。
这被很多用户理解为微博侵占了自己的著作权和自主权,微博的竞争对手也发起了一场舆论战,讨伐微博。
真相究竟如何?微博的初衷是什么?背后又在发生什么?
一、微博本质上反对的是“非法抓取”,不是用户的著作权和自主权
我们先来梳理一下事件经过。
9月15日,有用户晒出了微博《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中的第1.3条和1.5条, 条款主要规定了“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况,微博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
不少大V和媒体平台发声,认为“微博替用户做主”,“胳膊伸得有点长”。其实,这个条款并非微博新修订的内容,而是一个存在已久的“老条款”,无意之间引发了大家的关注。
面对质疑之声,9月16日微博官方账号向用户道歉,表示已经将1.3和1.5条做了修改:
1.3 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微博内容即指用户在微博上已发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
1.5 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微博内容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这次修订依然没有平息争论。
当天下午,微博管理员再次释疑,以QA的形式,重点申明了几点:
一、版权或者说著作权理所应当属于内容创作者所有,微博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
二、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
三、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不被允许;
四、微博为用户提供一系列版权保护服务。
事情发展到这里就很清楚了,微博承认版权或著作权理所当然归用户,而且微博还提供了一系列版权保护服务,微博真正反对的是第三方平台“非法抓取”,也就是“采用程序或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的行为”。
微博CEO王高飞解释说,用户可以自己将内容发给第三方,但是不能单方授权第三方直接来微博抓取。自己拷贝发送和授权第三方来复制的区别在于有没有访问新浪服务器,直接关系到出了违法信息,新浪会不会因为没有尽到审核责任,连带成为被告。
微博打了一个比方:“作者授权了,头条安排一个编辑拷贝粘贴应该没问题,但是不应该直接来我们这里抓。类似你把手稿卖了两家出版社,这两家出版社都有权出您的书,但是A不能直接从B那里把排版好的文件拿过来自己用。”
二、为啥要反对“非法抓取”?这是“行业通例”!
那么,问题来了,微博为什么顶着舆论压力,也要反对第三方平台“非法抓取”?
首先要明确一个事实,就是目前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平台都是反对非法抓取的。第三方平台抓取内容需获平台授权,已成互联网行业通行规则。
这可能与很多用户的认知相悖,但事实的确如此。据不完全统计,微信公众平台、百度百家号、今日头条、微博等平台均公布了包含第三方抓取相关的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这些互联网平台均表达对第三方抓取的态度,即要求第三方在获得用户授权的同时,还必须获得平台方的书面授权。
比如微信公众平台协议禁止“未经腾讯书面许可,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人对信息内容进行非法获取。”
今日头条用户协议规定,用户“应当采取安全、有效、严密的措施,防止今日头条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信息内容被第三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蜘蛛’(spider)程序等任何形式进行非法获取”。
在互联网行业,通行的Robots协议【全称是“网络爬虫排除标准”(Robots Exclusion Protocol),网站通过Robots协议告诉搜索引擎哪些页面可以抓取,哪些页面不能抓取。)】已经被各界认可。
搜索引擎或者内容集合平台违反Robots协议抓取网站的内容,会被认定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随着内容行业逐渐走向成熟,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将会越来越重视对数据及内容的保护,第三方违规抓取内容的空间也会变得越来越小。
这两年,第三方违规抓取而败诉的案例越来越多。此前,百度地图因为抓取大众点评商家点评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2016年,法院判决百度地图赔偿323万。
对微博而言,反对第三方非法抓取,可能有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平台的审核安全。微博是“先发后审”,其他平台随意抓取违规信息或敏感信息,一旦出现问题,会让微博背锅。微博CEO王高飞就公开抱怨:“昨天那个伪造薛之谦声明的,多少家发了头条新闻?结果回头还是劳资去喝茶……”
二是防范第三方平台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微博为什么要求即便有用户授权,也必须得到微博的书面授权?因为假借用户授权的名义做侵害用户权益的事情太多了。用户如今注册和使用一个APP,很少会去通读服务协议,密密麻麻的条款看着就头大,但里面很可能埋了某些授权条款,APP借此去非法抓取用户信息。去年出现过脉脉未经用户同意抓取用户在微博的职业、教育等个人信息的情况,被法院判罚。
三是保护平台的利益。作为原创内容集散地,就像微信公众平台、今日头条、百度百家都在做的那样,微博有权去捍卫自己的内容护城河。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说,“当今日头条这样咄咄逼人的竞争对手要通过用户授权推出攫取微博内容的竞品的时候,任何人当微博的经营者,都会采取一些反制措施,因为中国互联网行业以用户之名,来攫取他人核心商业利益的不正当竞争比比皆是。太老实的、辛苦积累经营资源的经营者很可能在竞争对手咄咄逼人的绑架用户手段面前无力招架。”
三、平台竞争,不要去简单复制,而要多想想创新和差异化
任何舆论热点的爆发都不是孤立的。微博的这次风波,背后是平台间内容竞争的白热化。
主要来自今日头条。这两年,今日头条异军突起,在内容聚集上下了血本。今日头条推出了“微头条”,高度雷同于微博,意欲在今日头条上复制一个微博。运营策略同样是从挖大V开始,众多娱乐明星、财经大V、意见领袖的内容被发布在微头条上,借此吸引更多普通用户入驻。
前不久今日头条再斥重金挖走一批知乎优秀作者,引发一场舆论战。
今日头条如今变得像八爪鱼一样,什么都做。在不断改版和扩容后的今日头条APP上,能看到新闻门户的影子,微博的影子,快手的影子,花椒直播的影子……与之相伴的是与同行的一次次冲撞,比如当年与新京报的版权之争,与微博打击非法抓取风波,与知乎争夺知识大V等。
美国硅谷科技思想家杰伦•拉尼尔(Jaron Lanier)批评互联网像“海妖服务器”,让人沉迷其中,难以自拔。今日头条也在试图让人们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在兴趣牵引的信息流中难以自拔。
客观地说,与同行的不断冲撞并不是一种良性的竞争,模仿和复制并不是真正的创新。我支持有差异性的竞争和创新,反对简单的模仿和复制。今日头条应该多在差异化创新上下工夫,不要总是去复制别人,去挖其他平台的墙角。
被誉为“竞争战略之父”的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提出三种著名的卓有成效的竞争战略:总成本领先战略、差别化战略和专一化战略。互联网时代,要在成本上比竞争对手领先并不容易,更应该在差别化竞争和专一化上下工夫。
前些年腾讯成为众矢之的,就是因为凭借强社交工具的优势什么都去做,让别人无路可走,最终引发全行业声讨。反思后的腾讯开始强调开放的重要性,开始为其他创业者赋能,提供平台和机会,实现合作共赢。
我认为,微博发起反击是在情理之中的。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对于微博而言,投入了人力、财力来吸引用户发布信息,这是其核心竞争力,如果竞争对手未经授权进行抓取,破坏了微博的核心竞争力,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律师游云庭说,“微博作为平台,为了汇聚内容,投入了大量的成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对同行的不正当竞争进行反制,本来也算合理。”
所以,今日头条是时候考虑如何在差异化竞争的路子上走出一条不一样的道路来,而不是去复制一个个竞争对手的产品。这一次微博的反击或许是引发战略反思的契机。

